阿Sa離婚稱無財產之爭:“我有能力自己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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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卓妍(阿Sa)與鄭中基去年3月同時宣佈已結婚並正在辦離婚手續,讓外界備感驚訝和唏噓。2011年1月25日  離婚案在法庭不公開審理,獲頒暫準離婚令,6個星期後若無異議則正式離婚。

阿Sa離婚稱無財產之爭:“我有能力自己賺錢”

阿Sa(資料圖)

1月27日報道 蔡卓妍(阿Sa)與鄭中基去年3月同時宣佈已結婚並正在辦離婚手續,讓外界備感驚訝和唏噓。10月,鄭中基正式向法院申請離婚。今年1月25日,兩人的離婚案在香港灣仔家事法庭不公開審理。據香港媒體報道,兩人均未出庭,在沒有任何爭執的情況下,不到5分鐘,法庭就頒出暫準離婚令,依據香港法律,六個星期後,若無人提出反對,兩人便正式“永久”離婚。對於外界傳言兩人有財產分配爭議,阿Sa迴應“自己會賺錢”。

正式離婚

不到5分鐘便審完,阿Sa做回“蔡小姐”

阿Sa和鄭中基的離婚案前日在香港灣仔家事法庭不公開審理,雖然兩位當事人及代表律師都沒有出現,但仍吸引不少香港記者在庭外等候。據報道,離婚案不到5分鐘便完成,過程十分迅速。而且兩人的律師也沒有提出對贍養費或財產分配有任何異議,因此法庭立刻頒發暫準離婚令。

據現場熟悉程式的人士透露,近幾年在香港申請離婚人士,法庭容許雙方不用出庭,只是依例在庭上詢問是否有人反對,如無反對便立刻頒發暫準離婚令。通常約六星期後,在無人再提出反對的情況下,雙方可正式辦理手續離婚。根據兩人在法庭審理上“快刀斬亂麻”的作風,這樁離婚案不會有太多反覆,阿Sa從鄭太太做回“蔡小姐”。

澄清謠言

無財產之爭,“我有能力自己賺錢”

在香港,家事法庭往往是公開可以讓市民旁聽的,但阿Sa和鄭中基的離婚案卻改成了不公開審理,因此香港媒體普遍猜測兩人在財產分配上有分歧。

而早前Twins在出席商業活動時,阿Sa被問及是否會和鄭中基“分身家”時,阿嬌在一旁插話道“你能分不少”,讓阿Sa當場尷尬黑臉,更讓“分財產”一說甚囂塵上。25日當天,阿Sa雖未出席庭審,但在微博上表達了自己的心聲,“雖然我不能夠每餐都吃山珍海味,但我起碼可以每餐溫飽;雖然我不是億萬富豪,但我至少可以養活我一家十三口。雖然我不是尖子,但我有手有腳有自己的能力賺自己要花費的一分一毫。李白說‘天生我材必有用’……做人地位低不要緊,最重要的是志氣高、心頭遠,腳踏實地,遇挫折也不要氣餒,共勉之。”好友杜汶澤也在微博上贈言:“億萬富豪焦慮多,山珍海味又如何;心中寶藏貯妙歌,無罣日子自在過。”阿Sa也迴應杜汶澤,她這幾年確實悟到很多東西,改變了很多,現在要好好學習,想徹底地做到“心無掛礙”。

[回顧“Sa基戀”]

阿Sa和鄭中基從2004年開始相戀,但一直保持“地下狀態”,都未正面承認。直到2010年才自爆已婚且要離婚。兩人那不為人知的四年婚姻生活也許將永遠深埋。經歷了結婚離婚,玉女總有長大的一天。

2004年6月

阿Sa與鄭中基合作電影《追擊8月15》,飾演情侶的兩人被指戲假情真,更穿上情侶裝出席首映。

2010年3月27日

兩人開記者招待會,自揭於2006年1月在美國洛杉磯結婚,但同時宣佈正辦理離婚手續,結束四年婚姻。

2010年10月10日

阿Sa與陳偉霆自爆拍拖三個月,有傳他們去年10月拍電影《美麗密令》時已一吻定情。同時有傳鄭中基戀上美女主播余思敏,女方接受電視臺訪問時承認發展中。

2010年10月21日

鄭中基向家事法庭申請辦理離婚手續。

2011年1月25日

離婚案在法庭不公開審理,獲頒暫準離婚令,6個星期後若無異議則正式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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