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縣國土資源局原副主任出獄後受賄獲刑

來源:時尚少女範 2.14W

因受賄罪被判刑,第二次又因受賄獲刑,這已經是新鮮的事,由於受賄被逮捕,剛從看守所取保出來又受賄更是少有。近日,江西省吉安縣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該縣國土資源局原副主任科員龔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江西吉安縣國土資源局原副主任出獄後受賄獲刑

江西7月27日電(通訊員朱小元) 因受賄罪被判刑,第二次又因受賄獲刑,這已經是新鮮的事,由於受賄被逮捕,剛從看守所取保出來又受賄更是少有。如此“奇事”卻在現實生活中真實發生。近日,江西省吉安縣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該縣國土資源局原副主任科員龔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龔某原為吉安縣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2005年5月因受賄罪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並逮捕,並於2005年10月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今年3月,吉安縣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另外一起賄賂案件時,行賄人李某供認,2005年7月,龔某被取保候審,從看守所釋放出來的二、三天,李某為感謝之前龔某對自己的工作上關照,送給龔某一萬元,並稱為龔某“壓驚”。當李某拿出一萬元要給龔某時,龔某猶豫了,並說自己還在取保候審階段不敢收錢。在李某的堅持下,龔某還是收下了這一萬元。2008年,李某念在龔某原來對自己給予了工作關照,以補貼龔某買房子和孩子讀書為名,又送給龔某二萬元。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後,龔某後悔不及,稱自己竟如此倒黴二次被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