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分詞的用法 過去分詞的四種用法

來源:時尚少女範 1.92W
過去分詞的用法 過去分詞的四種用法

1、用法一:表示過去即表示過去某時已發生的被動動作——由於既有完成的意味,又有被動意味,符合過去分詞的基本特徵。如:The paintings stolen from the museum haven’t been found. 博物館失竊的畫仍未找到。

2、用法二:表示同時即表示與謂語動詞同時(或幾乎同時)發生的被動動作。如:Asked why he came, he kept silent. 問他為什麼要來,他一言不發。

3、用法三:表示狀態即現在已經存在的態或過去(當時)的存在的一種被動的狀態。如:The murderer was brought in, his hands tied behind. 凶手被帶了進來,雙手被綁在後面。

4、用法四:表示經常性或泛指,過去分詞有兩個基本特點,一是表示被動,二是表示完成。但有時也有例外,比如下面的例子,雖然其中的過去分詞也表示被動,但它們並不表示完成,而是表示經常性,或不表明具體的時間,帶有泛指的意味:He is a man loved by all. 他是一個受大家愛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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