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公務員個人簡歷怎麼寫 報考公務員個人簡歷的寫作方法

來源:時尚少女範 2.34W
報考公務員個人簡歷怎麼寫 報考公務員個人簡歷的寫作方法

1、簡歷基本上就是姓名、出生年月、學歷、政治面貌以及居住地址等基本資訊,在填寫個人簡歷時,原則上從高中或大學寫起,如某某年某月至某某年某月在某某大學某某專業,某年某月至今無業等。

2、個人的簡歷是給招錄單位一個初步的瞭解,以便在後期的初審及錄用前的政審提供個人資訊。不要抱著僥倖心理亂填或漏填。怎麼詳細怎麼填,不要弄虛作假,上學時間一定要填寫完整,時間不要錯亂,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要求寫。

3、個人簡歷(包括學習經歷、社會經歷等內容)如:

1991年 9月—1996年 7月 (XX省XX市)XX縣(市、區)XX國小學習

1996年 9月—2000年 7月 (XX省XX市)XX縣(市、區)XX中學學習

2000年 9月—2003年 7月 (XX省XX市)XX縣(市、區)XX高中學習

2003年 9月—2007年 7月 XX省XX大學XX學院XX專業學習

其中2006年 9月—2007年 3月 在XX實習

2007年 7月—2007年11月 待業

2007年11月—至今 (XX省XX市)XX公司XX部門XX崗位從事XX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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