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的歷史簡介 寧夏的歷史的歷史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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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的歷史簡介 寧夏的歷史的歷史介紹

1、西周,周王朝疆域以北地區,包括內蒙河套,寧夏全境及陝西、山西北部稱為朔方。

2、春秋,今固原地區為烏氏戎所居,今銀南地區以鹽池為中心是朐衍戎的勢力範圍。戰國,秦惠文王攻取烏戎地,置烏氏縣(今固原縣南涇水北岸)轄今固原地區。之後又在鹽池縣境設立朐衍縣、轄今銀南地區。

3、秦朝,昭襄王三十五年(前272年)後,兩縣劃歸北郡管轄,這是寧夏地區有行政設定之始。秦朝時寧夏為北地郡,郡治在甘肅寧縣。並在此地修建了秦長城和秦渠,引黃河水灌溉農田。

4、漢朝,屬朔方刺史部。西漢,將北地郡治往今甘肅環縣;固原設安定郡;寧夏分屬北地郡和安定郡。東漢,將安定郡治移至甘肅鎮原縣,將北地區郡治移今吳忠市利通區西南。

5、十六國,為匈奴鐵佛部首領赫連勃勃所建大夏國的領土。

6、北魏、北周,繼續推行移民興屯,再次得到有效開發,寧夏始稱“塞北江南”。

7、唐朝,寧夏全境屬關內道,設6州:原州、靈州、西會州、安樂州、雄州、警州。天寶十四年(755年),唐朝爆發了“安史之亂”,太子李亨在寧夏靈武登基,為唐肅宗。

8、北宋,寧夏地區屬秦鳳路,後寧夏北部被党項族李繼遷佔領,北宋只控制寧夏南部,寧夏南部改屬涇原路。

9、元朝,在西夏國故地設西夏中興等路行中書省。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設寧夏府路,寧夏由此得名。

10、明朝,初在寧夏設府,後改衛。曾增設寧夏左屯衛,中屯衛和前衛、中衛、後衛。後改設寧夏鎮和固原鎮,長城沿線設九個防區,稱九鎮,為明代邊重鎮之二。

11、清朝,順治五年(1648年),清朝在寧夏設巡撫,屬陝西布政司,下制衛所,寧夏為準省級。後撤,改寧夏府,下設州縣,歸屬甘肅,但又升寧夏總兵為提督,繼增置滿營將軍府於寧夏,仍不失省級格局。

12、民國一年(1912年)1月,改府為道。因右為朔方,改為朔方道。民國二年(1913年),又改回寧夏道。民國十七年(1928年)10月17日,民國中央政府第159次會議決議將寧夏道(即朔方道)舊屬八縣(即寧夏縣、寧朔縣、平羅縣、中衛縣、靈武縣、金積縣、鹽池縣和平遠縣)和寧夏護軍使轄地(即阿拉善旗、額濟納旗)合併建為寧夏省。民國十八年(1929年)01月,寧夏省政府成立,今寧夏銀川市為寧夏省會,稱“寧夏省城”。又將阿拉善之巴格的磴口劃置磴口縣。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01月,馬鴻逵受蔣介石委任寧夏省主席,馬鴻逵主政寧夏。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9月,劃中衛縣東部為中寧縣,民國三十年(1941年)4月1日,劃寧夏、寧朔兩縣為永寧縣,平羅縣北增為惠農縣、陶樂縣,並將寧夏縣改名為賀蘭縣。民國三十三年(1944年)4月,增設銀川市。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將靈武縣屬之吳忠鎮改為吳忠市。新的寧夏領二旗九縣:阿拉善旗、阿濟納旗;寧夏縣、寧朔縣、平羅縣、中衛縣、靈武縣、金積縣、鹽池縣、鎮戎縣(後改為預旺縣、再改為同心縣)、磴口縣。增設香山、居延、紫湖三個設治局。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寧夏地方政府置銀川市。此後,直到解放前夕,全區共增設達13縣,1市、3設治局。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9月23日,寧夏解放。

13、1949年12月23日,成立寧夏省,沿用了寧夏原稱。額濟納旗劃由甘肅酒泉專區代管。10月25日,成立了寧夏省人民政府。10月23日,中共寧夏省委員會決定成立中共阿拉善旗工作委員會。

14、1950年1月,成立吳忠市。5月,又改為吳忠鎮。10月,恢復為吳忠市。

15、1950年5月25日,甘肅省人民政府決定,原定西專區的西吉縣、海原縣劃歸平涼專區。

16、1952年5月,永寧縣第四、第六兩區及賀蘭縣第四區各一部劃歸銀川市。8月15日,為增進民族團結,改阿拉善旗首府定遠營為“巴音浩特”,10月16日中央批覆備案通過。

17、1953年11月27日,甘肅省人民政府通知,西海固回族自治區10月29日正式成立,4月1日,寧夏“金、靈、吳、同”回民自治區籌備委員會在吳忠市成立,與吳忠市人民政府合署辦公。4月4日,寧夏省政府批准,惠農縣成立兩個相當於區級的回族自治區,即寶丰回族自治區和靈沙回族自治區。5月,中寧縣耍義山鄉(原四區六鄉)劃歸同心縣管轄。7月,寧夏“金、靈、吳、同”回民自治區籌委會改名為寧夏省河東回族自治區籌委會。

18、1954年4月21日,寧夏河東回族自治區正式成立,下轄吳忠市、金積縣、靈武縣和同心縣。7月14日,內務部批准,銀川市由6個區合併為4個區。9月,寧夏省建制撤銷,併入甘肅省。11月3日,寧夏合併於甘肅後,原河東回族自治區和內蒙古自治區的行政區劃不變,新設銀川專區。

19、1955年4月28日,甘肅省河東回族自治區更名為甘肅省吳忠回族自治州,領導金積縣、靈武縣、同心縣,並代管鹽池縣。12月1日,國務院批准鹽池縣正式劃歸吳忠回族自治州管轄。

20、1955年11月18日,國務院批准,西海固回族自治區改名為固原回族自治州。

21、1957年7月15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成立寧夏回族自治區的決議,以原寧夏省行政區域為基礎成立寧夏回族自治區。

22、1958年10月25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正式成立,自治區轄2市、1專區、17縣:銀川市、吳忠市、中衛縣、中寧縣、同心縣、靈武縣、鹽池縣、金積縣、固原縣、西吉縣、海原縣、隆德縣、涇源縣。

23、196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將內蒙古自治區所轄阿拉善左旗劃歸寧夏回族自治區。

24、1970年,固原專區改為固原地區。

25、1979年5月30日,國務院批准將阿拉善左旗劃歸內蒙古自治區管轄(7月1日起正式劃回)。

26、1980年1月1日,取消“革命委員會”,建立各級人民政府和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並以“鄉”名稱逐步取代“人民公社”名稱。

27、2001年7月7日,國務院批准撤銷固原地區和固原縣,設立地級固原市和原州區。

28、2002年10月19日,撤銷銀川市城區、新城區和郊區,將銀川城區分別設立銀川市興慶區、西夏區和金鳳區;撤銷石嘴山市石炭井區,併入大武口區。

29、2002年10月25日,靈武市由吳忠市代管變更為由銀川市代管;紅寺堡開發區劃歸吳忠市管轄。

30、2003年12月31日,經國務院批准,撤銷中衛縣,設立地級中衛市,設立沙坡頭區;將中寧縣、海原縣劃歸入中衛市,隨後撤銷石嘴山市惠農縣和石嘴山區,設立惠農區;撤銷陶樂縣。

31、2008年,將海原縣的徐套鄉劃歸中寧縣管轄(9月11日正式移交),將興隆鄉劃歸同心縣管轄,將固原市原州區七營鎮、甘城鄉劃歸海原縣管轄。

32、2008年7月,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原州區甘城鄉劃歸海原縣管轄的決定》,原固原市原州區甘城鄉正式劃歸中衛市海原縣管轄。

33、2009年10月22日,國務院正式批准同意設立吳忠市紅寺堡區。

34、2009年12月15日,寧夏成為中國5個“省直管縣”試點省區之一,同心縣、鹽池縣列為吳忠市擴權強縣試點縣。

35、2016年8月19日,中衛市沙坡頭區正式掛牌,標誌著該區以市轄區行政建制模式獨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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