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陽剛不在“春天裡” 汪峰表示無奈

來源:時尚少女範 2.58W

——艾迴  如果汪峰寫不出春天裡,旭日陽剛唱什麼,想一想為什麼我們落後,旭日陽剛把這首歌作為商業用,意義變了。

旭日陽剛不在“春天裡” 汪峰表示無奈

汪峰不讓旭日陽剛唱《春天裡》了。資料圖片

紅得一塌糊塗的草根歌手“旭日陽剛”不能再唱“成名作”《春天裡》了!因為,原唱汪峰已經正式通知兩位草根紅人:今後不能再公開演唱他的作品賺錢了。對於這個訊息,很多網友表示理解汪峰,但是也有人說汪峰小氣。那麼汪峰究竟為何封殺旭日陽剛?這其中又有多少和版權有關的問題?沒了《春天裡》的旭日陽剛又將何去何從?

“原告”無奈:我只想收回我的“孩子”

對於禁止旭日陽剛唱自己的《春天裡》這件事,汪峰表示也很無奈。其實雙方關係一度相當不錯,去年旭日陽剛翻唱《春天裡》走紅網路時,汪峰還主動邀約二人蔘加上海的“怒放”搖滾演唱會合唱此歌,並表示十分讚許。但是為何又突然提出這樣的要求呢?記者致電汪峰,汪峰告訴記者,自己是受害者,他更希望旭日陽剛能夠走自己的路,“我之前給過他們很多幫助,包括允許他們唱我的歌,但是很遺憾的是,對於我的幫助他們並沒有放在心上。之前他們唱這首歌的時候,我自己都很感動,還鼓勵他們,但是後來我發現,他們不但沒有新作品,還不斷地參加各種商演,唱的都是這首《春天裡》。”汪峰表示,自己創作這首歌的時候也是有很多辛酸的,“這首歌當時出來的時候就已經很火了,我也沒必要靠著他們炒作。對於歌手來說,自己創作的每一首歌都是很珍惜的,就像自己的孩子,現在孩子被人搶走了,我覺得很難過。我只是想收回自己的孩子而已,我覺得不過分。”

“被告”迴應:希望汪峰再給機會

不讓唱《春天裡》了,旭日陽剛方面又有怎樣的說法?記者致電旭日陽剛經紀人黎冬,他告訴記者,其實之前他們已經和汪峰溝通了很多次了,“當時我們有一個口頭的協議,除了商演,其他形式都可以使用。我們也一直希望通過合法的渠道、希望付費得到歌曲的翻唱權,但一直沒有結果。之後的所有演出,都是通過汪峰老師允許的。”黎冬坦誠地告訴記者。而對於這次的事件,黎冬說自己仍舊希望汪峰能夠給他們個機會,繼續唱這首歌。“當然如果實在不讓唱,我們也有自己的辦法,劉剛本身會寫歌,也可以向其他音樂人邀歌,或者再請汪峰老師給我們寫歌。”黎冬說,現在很多歌手也已經免費授權給他們翻唱的權利。

“現場”說法:音樂人維權路漫漫

旭日陽剛是否侵權?記者採訪了瀋陽華新律師事務所的張律師,他告訴記者,從商業法律的角度來說,汪峰禁止旭日陽剛演唱《春天裡》是有道理的,“版權法規定的以盈利為目的的商演必須付費給歌曲版權所有者。因此從版權法律的角度來說,旭日陽剛確實有義務無條件尊重作為《春天裡》版權所有者的汪峰。而且旭日陽剛已經有了經紀人,說明他們已經進入商業運營。”據記者瞭解,現在旭日陽剛商演價格已經飈升至18萬而且演出排得很滿。

記者採訪到一位業內人士,他告訴記者,每年的智慧財產權案件中,音樂版權糾紛所佔比例達60%,版權問題已經成為音樂圈一個大問題。“中國的音樂人版權問題現在有很多困難,比如複製、發行的侵權產品數量難以認定,造成法院認定複製、發行侵權產品數量困難。對詞、曲作者、表演者及製作者的報酬標準難以確定。在音樂著作權糾紛中,往往涉及到確定詞、曲作者、表演者及製作者的報酬問題。對此,具體賠償數額沒有法律規定,也造成法院在適用法律上的困難。而且很多人版權意識淡漠,這都是國內版權業面臨的困境。”

網友熱議

三個人的音樂上的追求是一樣的,但是商業化把人害了,大家也是身不由己,體諒一下吧。

——蟲子

版權保護,尊重原創。

——艾迴

如果汪峰寫不出春天裡,旭日陽剛唱什麼,想一想為什麼我們落後,旭日陽剛把這首歌作為商業用,意義變了。

——小胖

我覺得汪峰沒有錯,這不關歌是誰唱紅的問題,就是產權問題。

——寂寞的春天

中國缺少的就是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水中花

還是要重視版權的!看我們在版權上栽了多少跟頭。尤其國外大品牌,想當初肯定人家也是堅持下來的。希望旭日陽剛能有自己的原創作品。

——旺財

跟進言論

埋在春天裡的“旭日”

旭日陽剛剛火的時候,對於這對農民工的歌聲,在拋卻技術含量的層面上,確實感動了不少人。人們喜歡他們的真實,不做作,於是他們火了。只是那時候,我們只是感動於歌聲和他們的故事,而忘記了其實這首歌並不是他們的。如今,兩人的身份已經從農民工變成了明星,也受到了更多人喜歡,他們有了自己的鋼鏰兒,有了名氣,有了許許多多的故事。但是,卻失去了自我。

很多人說汪峰小心眼,見不得自己的歌在別人嘴裡唱紅,但是對於旭日陽剛,我們想說的更多。曾經,他們的舞臺是地鐵站和地下通道,為了餬口,也為了夢想。但現在他們已經回不去了。那些曾經給予他們感情的土壤枯竭了,在經歷了太多的愛之後,他們開始奔波於各大商演,賺著數字高到以前想也不敢想的出場費,他們曾經很貧窮,代表了很大一部分和他們一樣貧窮的人們的心聲,但是現在的旭日陽剛,卻已經變成了賺錢的機器。誠然,這段捷徑讓他們走上了夢寐以求的音樂之路,但是在金錢和夢想那個岔口,他們走錯了方向。於是,漸行漸遠的是兩個人曾經乾淨清澈的靈魂。沒有自己的東西,一味只唱著別人的“春天裡”,那你的人生又怎麼能永遠留在春天裡?“我能高飛,像只鷹,全因為你是我翅膀下的風”,曾經激昂的歌聲就這樣在世俗的颶風中煙消雲散了。

今天,這個埋在春天裡旭日,給了我們太多惋惜。

本組稿件均由本報記者 趙雪採寫

相關連結

侵權事件盤點

事件一:十三月唱片公司聯合川子、馬條、鍾立風、山人樂隊、周雲蓬、李志、秋野、洛兵、沈慶、吳夢奇等27位國內著名的原創音樂人,向百度公司發出律師函,要求“百度MP3”對共計137首原創作品進行侵權賠償,總額685萬元。百度迴應,希望十三月唱片方面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事件二:新加坡音樂人林志德,紅透半邊天的“女子十二樂坊”民樂組合,未經授權便在其音樂專輯中採用他的三首作品,而且還擅自更改了其中兩首樂曲的曲名,並“至今未收到中國方面的版稅”,為此,他將其告上法庭。

事件三:2011年幾家衛視電視臺春晚使用了侯強的作品《回心轉意》,某歌手翻唱時,不但沒寫作者侯強名字還把詞曲填寫成別人的名字。侯強隨後將幾家衛視告上法庭。

事件四:數字音樂公司A8音樂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告某運動品牌廣告音樂《我愛你,中國》侵權,並保有起訴作者汪峰的權利。汪峰則表示:“廣告裡用的音樂是我重新編曲的,誰都管不著。”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