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駛如何處罰的?處罰標準是怎麼定的?
來源:時尚少女範 1.13W
1、酒後駕車處罰標準
2、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罰標準
方法/步驟
1酒後駕車處罰標準: 酒精含量20mg~40mg/100ml或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未駛入城市中心區域的,暫扣1-2個月駕駛證,罰款300元; 酒精含量60mg~80mg/100ml或一年內因飲酒後駕車第二次被處罰的,暫扣3個月駕駛證,罰款300元; 酒精含量80mg~100mg/100ml或醉駕機動車未駛入城市中心區域的,15日以下拘留、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駕駛證,並處1500元罰款; 酒精含量大於100mg/100ml或醉駕機動車駛入城市中心區域的,拘留15日、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500元罰款。
2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罰標準又不同:飲酒後駕駛暫扣3個月駕駛證,處500元罰款;醉駕拘留15日、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2000元罰款。 此外,一年內有醉駕行為,被處罰2次以上的,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機動車教練員酒後隨車從事教學活動的,按照機動車駕駛人酒駕的規定處罰。 三種“損招”照樣挨罰 見交警就跑:交警發現司機有酒駕嫌疑,讓司機靠邊停車。待交警未走近時,司機趁機棄車逃跑,想讓交警無法抓到其酒駕證據。這種做法今後將以“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當場喝酒:交警攔下車後,原本酒後駕車的司機趕忙又喝上幾口酒,讓交警無法取得真實證據。交警可報110,司機同樣可能面臨“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罰。 反鎖車內:交警發現司機有酒駕行為,但司機試圖將自己反鎖在車內,讓酒精揮發後再出來。該行為同樣將被110民警以“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