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搶劫被判5年 無視法律持酒瓶打劫單身女

來源:時尚少女範 2.6W
歌手搶劫被判5年 無視法律持酒瓶打劫單身女

遼寧籍歌手王磊因搶劫罪、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處五年有限徒刑。據稱王某於2013年12月15日在三里屯的某個地下停車場的電梯間裡面持碎酒瓶打劫單身女性

遼寧籍歌手王磊因搶劫罪、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處五年有限徒刑。回顧事件的始末,媒體發現王某於2013年12月15日傍晚6時左右,在北京市朝陽區三里屯的某個地下停車場的電梯間裡面,持碎酒瓶從一名女子身上搶走了5000塊。而事發半個月之後,王某被暫時被取保候審,去年1月被批准逮捕。據瞭解,該名涉案男子是北京鼎龍盛世文化傳媒公司的簽約歌手王磊。
而令人們更吃驚的是,這並不是王磊第一次作案。據透露,王某在五年之內已經犯了好幾宗案件,所有都是被判有期徒刑,其中2014年9月17日更是因為故意傷害罪被判處1年半的有期徒刑。因此法院最終因為其不是初犯,且被刑罰完畢後五年內再犯,即為累犯,應當從重處罰。最終法院判處其五年有期徒刑,罰金伍仟元,並償還受害人五千元。

此事一出,不禁令人唏噓。何為歌手?不就是那些傳唱我們熟知的動聽的歌曲並會向社會傳播正能量的公眾人物。而這位名叫王磊的歌手,卻勇於打破我們的習慣思維,給我們當頭一棒,原來我們都忘記了歌手也會有“副作用”的。想想叢飛,我們是多麼的懷念這樣的慈善歌手啊!而如今,王磊卻因為搶劫被判有期徒刑,而且還是一個累犯,看來唱歌只是這種人的副業呀,打著歌手的旗號去搶劫,堪稱“中華歌手第一人”啊。據王磊稱,自己賣掉老家的酒吧,跟鼎龍盛世文化公司簽約後錢財所剩無幾,只能走上歧途。其實,他完全可以像普通人一樣找個兼職來做,畢竟勞動最光榮嘛!【本站原創未經允許,謝絕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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