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的文言文意思 以在文言文中的意思
來源:時尚少女範 1.39W
1、<動詞>用;使用。
2、<動詞>做。
3、<動詞>認為。
4、<介>表示動作行為所用或所憑藉的工具、方法,可視情況譯為“拿”、“用”、“憑”、“把”等。
5、<介>起提賓作用,可譯為“把”。
6、<介>表示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為”、“由於”等。
7、<介>表示動作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可譯為“在”、“從”。
8、<介>表示動作、行為的物件,用法同“與”,可譯為“和”、“跟”;有時可譯為“率領、帶領”。
9、<連>表示並列或遞進關係,可譯為“而”、“又”、“並且”等,也可省去。
10、<連>表示承接關係,“以”前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後一動作行為的手段和方式,可譯為“而”,也可省去。
11、<連>表示因果關係,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譯為“因為”、“由於”。
12、<連>表修飾和被修飾關係。
13、<連>表目的關係,可譯為“而”“來”“用來”等。
14、<連>表示時間、方位、數量的界限或範圍,用法同現代漢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