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仁事件 鄭仁事件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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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仁事件 鄭仁事件介紹

1、人物事件

2020年10月13日,鄭仁被養母用出租車送往醫院搶救。據韓國媒體報道,當時參與搶救的醫護人員表示,鄭仁的受傷程度相當於遭遇了一場交通事故:腹部滿是積血,內臟、腸、胰腺均破裂,全身多處骨折。在經過3次緊急搶救後,鄭仁最終不治。養母表示,鄭仁的死只是個意外,是她自己和大女兒在沙發上玩,不小心跌落下來造成。

2020年12月,韓國警方以涉嫌虐童的罪名逮捕並起訴鄭仁的養父母。

2021年1月2日,韓國SBS電視臺在一檔《想知道真相》的節目中,報道了這起虐待案,很快引發輿論譁然,在韓國社會激起公憤。

2021年1月13日,韓國首爾南部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涉嫌虐童致死的“鄭仁案”,檢方懷疑養母張某故意殺人,向法庭申請更改起訴書,額外指控殺人罪名。據悉,下次審判將於2月17日進行。

2021年1月18日,鄭仁案又發生了變化,首爾警察廳在記者會上透露:為調查清楚虐待行為和死亡原因的因果關係,警方已經蒐集了相關證據和證言,並綜合討論了搜查事項以及既存案件,經過和檢方的商討,決定以虐待致死罪送檢。 重要的案件警方都需要和檢方商討,在申請逮捕令以及拘留送檢的過程中已經和檢方充分商議完畢。

2021年4月14日,韓國虐童致死鄭仁案開庭審理,檢方建議判處鄭仁養母張某死刑,並判令10年內禁止在涉童單位就業、佩戴電子腳鏈30年、接受監督5年。韓國檢方指出,從已經掌握的證據來看,被告人對養女的健康和安全毫不關心,持續虐待導致養女健康惡化後,仍沒有讓孩子就醫,法醫和屍檢醫生認定,被告人在養女腹部遭嚴重毆打受傷的情況下,又一次用腳踩踏養女的肚子,使其遭到致命傷,屬於間接故意殺人罪,此外,韓國檢方還建議判處袖手旁觀的養父安某有期徒刑7年6個月,10年內禁止在涉童單位就業。

2、人物經歷

鄭仁出生後不久即遭遺棄,後被送至收養機構,2020年2月,鄭仁8個月大時,一對夫婦來到收養機構,表示希望能收養她,這對夫婦有一個4歲的女兒,家庭條件也不錯,收養機構在稽核他們提交的材料後,答應了兩人的收養請求,在一檔名為“收養家庭特輯”的電視節目中,一家四口還向外界展現了其樂融融的溫馨畫面,夫婦二人在節目上表示,領養是為了給大女兒一個妹妹,讓他們可以相伴成長。

3、人物影響

2021年1月8日,韓國國會召開全體會議,通過《關於虐待兒童犯罪處罰的特別法修正案》,對虐待兒童的行為加大處罰力度,根據這項被韓國媒體稱為“鄭仁法”的法律修正案,韓國地方政府部門或調查機構在接到關於虐待兒童的舉報後,應立即著手調查,託兒所員工、社會工作者、醫生等相關人員則有義務舉報虐童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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