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的徵稅範圍 有哪些方面?

來源:時尚少女範 2.02W
增值稅的徵稅範圍 有哪些方面?

1、一般規定

2、具體規定

方法/步驟

增值稅的徵稅範圍 有哪些方面?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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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規定:1,銷售或者進口的貨物。貨物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銷售貨物,是指有償轉讓貨物的所有權。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的勞務。加工是指受託加工貨物,即委託方提供原料以及主要材料,受託方按照委託方的要求製造貨物並收取加工費的業務。修理修配是指受託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務。我國增值稅的徵收範圍包括生產,批發,零售和進口環節,加工和修理修配也屬於增值稅的徵收範圍,對加工和修理修配以外的其他勞務暫時不徵收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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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規定:屬於徵稅範圍的特殊專案1,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在期貨實際交割環節納稅。2.銀行銷售金銀的業務應當徵收增值稅。3.典當業的死當物品銷售業務和寄售業代委託人銷售寄售物品的業務。4.集郵商品,如:郵票,首日封等,其生產以及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銷售的。5.郵政部門發行的報刊,徵收營業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發行報刊,徵收增值稅。6.電力公司向發電企業收取的過網費。7.對從事熱力,電力,燃氣,自來水等公用事業的增值稅納稅然收取的一次性費用,凡與貨物的銷售數量有直接關係的,徵收增值稅。8.納稅人提供的礦產資源的開採。挖掘,切割,破碎,分揀,洗選等勞務,應該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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