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所有的土地行使所有權是什麼 簡述集體所有的土地行使所有權

來源:時尚少女範 3.04W
集體所有的土地行使所有權是什麼 簡述集體所有的土地行使所有權

1、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這裡的“村”是指行政村,即設立村民委員會的村,而非自然村。該行政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等集體財產,一般由該行政村集體經濟組織來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如果沒有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健全,則由村民委員會來行使村集體所有權。

2、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這裡“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民集體所有”主要是指該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在改革開放前就分別屬於兩個以上的生產隊,現在其土地和其他集體財產仍然分別屬於相當於原生產隊的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的農民集體所有。如果村內有集體經濟組織的,就由村內的集體經濟組織行使所有權,如果沒有村內的集體經濟組織,則由村民小組來行使。

3、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集體經濟組織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這種情況包括:一是指改革開放以前,原來以人民公社為核算單位的土地,在公社改為鄉鎮以後仍然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二是在人民公社時期,公社一級掌握的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仍然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

4、上述兩種情況下,由鄉鎮集體經濟組織來行使所有權。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和村民小組不是集體財產的所有人,只是依法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並且向所屬集體負責,接受其監督。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