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以上能解聘工作嗎 不想工作了

來源:時尚少女範 2.92W
57歲以上能解聘工作嗎 不想工作了

1、可以。

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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