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被指控瞞報入場費 佘詩曼楊怡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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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馮偉寧)香港前無線電視總經理陳志雲,前天正式遭到香港廉政公署起訴,被控罪名包括貪汙、詐騙等。另一項控罪則指陳志雲和叢培昆於今年1至2月期間,串謀詐騙無線電視及無線的五名女藝人,包括佘詩曼、楊怡、楊思琦、陳敏之及陳倩揚。

陳志雲被指控瞞報入場費 佘詩曼楊怡受騙

本報訊 (記者 馮偉寧)香港前無線電視總經理陳志雲,前天正式遭到香港廉政公署起訴,被控罪名包括貪汙、詐騙等。這起案件將於明日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訊,昨天香港媒體透露,陳志雲案的一些細節遭首度曝光,佘詩曼、楊怡、楊思琦等5名女藝人可能被陳志雲和叢培昆串謀詐騙。

涉收受利益罪被起訴

陳志雲在1994年加入無線電視臺(TVB)後,職務上升很快,因為深得六嬸方逸華寵愛,在2004年升為總經理後,臺前幕後大權集於一身。

不過在今年3月,51歲的陳志雲因經濟問題被廉政公署抓捕。昨天,陳志雲的“犯案”三大細節遭曝光。陳志雲涉嫌未獲無線批准,分別於去年7月為某品牌澳門新店開幕時剪綵,收取思潮廣告1.5萬元酬勞;同年12月31日出席“奧海城2010除夕倒數”表演時,收取思潮廣告11.2萬元。

另一項控罪則指陳志雲和叢培昆於今年1至2月期間,串謀詐騙無線電視及無線的五名女藝人,包括佘詩曼、楊怡、楊思琦、陳敏之及陳倩揚。據悉,陳志雲、叢培昆稱該五名花旦於今年2月出席“志雲‘情人節’首選記者會”,是為其新書《志雲14.2首選》提供“友情支援”,但兩人涉嫌隱瞞了上述活動是思潮出版社(叢培昆是該出版社董事)獲商業機構贊助30萬元後才安排的,思潮出版社還向對方承諾將邀請這五名花旦出席。

被曝達成祕密協議

貪汙事件發生後,陳志雲隨即被暫停工作。9月14日、16日,陳志雲兩次公開現身,到廉政公署報到。但陳志雲一案,香港廉署經過逾半年調查,拖拉多時,一直未提出檢控,據說是由於陳志雲在無線的職位太高,要起訴他未獲僱主批准而收取利益,由更高階人員出庭作證,案件因而一直處於膠著狀態。據說明日方逸華有可能出庭,這讓這起案件有了曙光。

方逸華本有意讓陳志雲回無線工作,但前提必須是陳志雲獲撤銷所有控罪。也就是說,要是陳志雲任何一項罪名成立,他除了有可能被判監禁外,也會被無線解僱。但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有關指控會否入罪,5名花旦的證供很重要。若5名花旦在庭上澄清當日是以朋友身份為陳志雲助陣,並願意不收分文,即使作為經紀人的無線有權瓜分酬金,並強調在事件中有損失,控方亦無法證明陳志雲詐騙。

自曝有人不想他復工

本報訊 (記者 馮偉寧)據陳志雲身邊友人透露,被起訴前陳志雲心情保持輕鬆,情緒毫無異樣。只是在起訴前夕有報道指他將面臨被落案起訴時,友人問及為何如此開心沒擔心時,他笑口回了一句“我不開心你怎麼知道”。

據悉,陳志雲上週四離開廉署後曾與好友聯絡,當中一名跟他聯絡過的好友透露,“陳志雲認為那些指控很荒謬,他對審訊很有信心,還說落案起訴跟復工時間來得太巧合,他說了一句,是有人不想我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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